广州知名刑事诉讼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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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程序要经过哪些 当事人法律文书有哪流程

2021-10-21广州知名刑事诉讼律师

  吴益辉律师,广州知名刑事诉讼律师,现执业于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、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,作风严谨、言辞犀锐、思维缜密,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。为人谦和,办案认真、务实,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,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程序要经过哪些

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程序要经过哪些


①开庭。法庭审理的开始,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。开庭时,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,宣布案由;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、书记员、公诉人、辩护人、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;告知当事人有权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;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。




②法庭调查。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。在这一阶段,法庭要在公诉人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,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,以查明案情,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。开始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,审判人员审问被告人。经审判长许可,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,被害人、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。审判人员、公诉人询问证人,应当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。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、鉴定人发问,或请求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。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时,应当制止。审判人员应当向被告人出示物证,让他辨认;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、鉴定人的鉴定结论、勘验,检查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,应当当庭宣读,并且听取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意见。


③法庭辩论。法庭经过调查,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,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,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,开始法庭辩论。辩论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发言,被害人发言,然后由被告人陈述和辩护,辩护人进行辩护,并且可以互相辩论。


④被告人最后陈述。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,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。


⑤评议、判决和宣判。当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,审判长宣布休庭,合议庭进行评议。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、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,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、犯的什么罪、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。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,如果意见分歧,应当少数服从多数,并将少数人意见写入笔录。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。


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案件,除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外,还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:


1.法庭调查阶段,审判长或者审判员宣读第一审判决、裁定书后,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或者由检察院宣读抗诉书;如果是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件,先由检察人员宣读抗诉书,再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;法庭调查的重点要针对上诉或者抗诉的理由,全面查清事实,核实证据。


2.法庭调查阶段,如果检察人员或者辩护人申请出示、宣读、播放第一审审理期间已移交给人民法院的证据的,法庭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、播放有关证据;需要宣读的证据由法警交由申请人宣读。


3.法庭辩论阶段,上诉案件,应当先由上诉人、辩护人发言,再由检察人员发言;抗诉案件,应当先由检察人员发言,再由上诉人、辩护人发言;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件,应先由检察人员发言,再由上诉人、辩护人发言,并进行辩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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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法律文书有哪流程

起诉书主要启动一审诉讼过程,如民事起诉书启动民事诉讼程序;刑事起诉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;行政起诉书启动行政诉讼程序。起诉书基本结构是:


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。包括自然人和法人。法人不具有自然人的身份,法人只是名称,法定代言人,所在地,有些起诉书还注明委托代理人等。




请求目的。请求目的主要是当事人在具体的实体权益上发生争议,或者当时认得试题权益受到侵害,处于不正常状态要求法院公正判决。请求目的一般还反映出案件最初案由。具体的请求目的包括:1)要求法院裁决的内容。包括刑事,民事,行政等,在特别程序中还就法律的有关规定,要求法院对法定事由裁决。2)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。3)有些民事,刑事案件还要求法院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。


事实理由。这部分是初步证实请求目的成立与否的段落。一般由时间,地点,具体的法律主体,法律事实构成。


起诉人的签字以及起诉的年,月,日。


上述四项是起诉书中的基本结构,也是必须有的内容。缺少其中任何一项,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不符合起诉的要求,都属于不合格的起诉。应当责令当事人重新制作或者修改,否则不予以立案。


2申请书启动非诉讼程序


申请书在立案中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,申请书又可以分为直接启动和间接启动两种。直接启动程序主要是指非诉讼程序。间接程序启动的主要是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,针对诉讼过程中的某一具体问题再启动相应的程序环节的情况。非诉讼类似程序:申请强制执行程序,申请公示催告,申请督促程序,申请确认当事人有无行为能力等等。在诉讼程序已经被启动的基础上,再次以申请的形式启动程序中的特别环节,如刑事诉讼中取保侯审申请书,担保书,对赃款赃物进行先行查封,扣押申请书,证据保全申请书等;在民事方面有先行给付申请书,财产保全申请书,证据保全申请书,请求法院准予撤诉申请书等,都是在起诉已经启动一审诉讼程序的基础上,就在财产的控制问题,诉权的处分问题等,启动具体的诉讼程序。在立案过程中有部分案件附带了申请的内容,如证据保全,财产保全等。在这样审查申请书也就成为立案环节中的组成部分,具体审查应当侧重在申请的形式方面,而不能侧重实体。首先审查申请的主体身份情况,其次审查申请的内容是否具备法定的申请条件等。


3上述启动二审程序


上诉书的适用是当事人不服一审的裁判,启动二审程序的文书。这类文书包括刑事,民事,行政等各类的一审程序制作中制作出的判决和裁定。


4期待再审程序的法律文件


上级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书,上级检查机关以启动再审程序为目的的抗诉书,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申请书等。都是有可能启动再审程序的法律文书。申请再审的申请书只有经过审查,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并向当事人送达决定再审的裁定书时,再审程序才被启动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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